您现在的位置:基层风采 > 天长 天长
团天长市委:坚持“为党育人”,筑建育人保障
作者:团天长市委 来源:天长共青团 更新时间:2022-03-14 22:35:52 浏览量:

  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根本任务就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源源不断把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来,造就更多爱国奉献、勇于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团天长市委始终坚持“为党育人”宗旨,多措并举,统筹着力,筑建育人保障。

  一是构建少先队阶梯式成长激励。团市委试行分批入团和开展红领巾争章活动,通过与天长市教体局联合印发《天长市“红领巾奖章”评选办法》,成立了由团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市教体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分批入队”“红领巾奖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团教总体策划部署——少工委指导督导——各学校少先队行动落实”的工作思路,全面做好设计策划。同时,将学校团、队改革任务推进工作纳入《天长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业务工作考核方案》并进行督导,一体谋划,协同推进。自改革以来,共表彰“优秀少先队员”103名、“优秀少先队集体”77个,“红领巾奖章”二星章集体6个,大幅提升了少先队员的先进性和荣誉感。

  二是共青团积分制入团全面铺开。团天长市委创新设置“积分制”团员发展培养考察体系,聚焦分批吸收、规范考察、纪检监督、县域内零流转四个方面,破除了过去入团的“唯成绩论”。通过分批吸收,团市委在开展团员发展工作的过程中限制全市发展团员名额及编号号段,有效调控团学比;在规范考察方面,创新推行“两表、两书、一证”制度,“两表”即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团员发展积分入团评价表,“两书”即入团申请书和入团志愿书,“一证”即团员证。同时积极印发《关于做好全市积分制入团工作的通知》、印制《天长市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天长市团员发展积分入团评价表》《天长市团员发展指引》等文件,将思政考评、志愿服务、综合素质、团课学习纳入团员发展培养考察体系,规范团员发展步骤。另外,积分制入团也实现了团员档案的县域内零流转,自改革后,团市委将新发展团员的发展档案统一收归管理,县域内无需转接纸质档案。

  三是“推优入党”机制成熟。团市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通过科学制定“推优”工作计划,明确团组织根据党组织制定的发展青年党员计划数,拟定“推优”工作计划数,报同级党组织审批后实施。按照总量控制要求,年度“推优”工作计划数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在“推优”流程上,团天长市委团层层分解,形成以“酝酿提名—提出申请—召开大会—考察公示—审核把关—统筹推荐”为主要步骤的规范程序。同时,团天长市委高度重视“推优”工作的党团衔接,团市委联合市委组织部下文要求各级党组织指导帮助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对被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人选要及时预审和讨论研究,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时反馈上级团组织。要求对培养联系对象建档立卡,进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管理过程进入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档案流转。自改革以来,全市共发展28岁以下党员160人,经过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的优秀团员占所有28岁以下发展的党员的比例达到100%。

  四是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干部。团市委探索实施岗位激励、职务职级激励、发展激励等多种激励机制,联合组织部门出台《团市委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向党组织推荐团的优秀基层工作骨干的有效机制。联合镇街党委,将16名镇街团委书记安排至征地拆迁、疫情防控等工作一线,将工作表现纳入选拔任用考核标准,自改革以来,9名一线工作突出干部提拔为实职副科。印发《天长市挂(兼)职团干部选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设定工作期限和岗位目标,从全市优秀年轻干部中提拔3名团市委副书记。全面落实基层团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通过述职、点评、互评等方式综合评定等次,结合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及时向组织部门和团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评定等次。

  近年来,团天长市委不断拓宽共青团覆盖范围,增强团组织引领凝聚青年和联系服务青年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使团建紧跟党建步伐,推动“为党育人”工作,把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形成青蓝相继、薪火相传的生动局面。

  (记者:团天长市委 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