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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人民检察院走进紫薇小学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作者:紫薇小学 贾敏 来源:琅琊共青团 更新时间:2021-12-06 14:44:25 浏览量:

  2021年12月4日是第8个国家宪法日。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1月30日下午,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检察院王玉娟检察官来到滁州市紫薇小学,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的宪法知识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都要有个规矩,否则什么都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

  课堂伊始王检察官先带领同学们了解宪法的法律地位。主要体现在: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

  接着王检察官向同学们阐述了宪法的历史沿革。从1949年9月29日颁布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到后来的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四个宪法,再到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分别对八二宪法进行五次修改。随着时代的发展宪法也在不断的完善。

  王检察官还从从宪法143条法条中选取了和同学们息息相关的“出生”“上学”“毕业后”几方面的相关法律,结合视频、具体案例让同学们了解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实现路径。其间同学们不但认真聆听了王检察官对宪法知识的宣讲,更积极参与互动,谈自己对宪法的理解,对案例的看法。

  通过这次活动使师生们了解国家宪法日设立的重要性,树立了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有效的将宪法知识引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