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8-2019年度“滁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揭晓,定远县人民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首次启动合适成年人制度等典型做法和事例入选。
“滁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自2018年开始,每两年举办一次,旨在深入贯彻宣传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进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此次评选活动主要针对2018至2019年度发生的涉及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件及全市各行各业、各界群众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典型事件和典型案例。活动于2019年11月下旬启动,期间共收集各类候选事件27个。经初评出13个入围事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负责人以及新闻媒体代表等各领域专家参与投票,最终确定了此次“十大事件”名单。
2018-2019年度“滁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
(排名不分先后)
1.定远县人民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2.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首次启动合适成年人制度
3.滁州市首支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志愿服务队成立
4.滁州市印发《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实施方案》
5.滁州市印发《滁州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6.滁州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站在明光市看守所挂牌成立
7.《滁州市人民检察院 共青团滁州市委员会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签署
8.滁州市命名首批9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9.滁州市慈善爱心助学协会为服刑人员子女送“助学红包”
10.筑牢检察防线,远离校园性侵——全椒某中学教师强奸幼女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