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滁州市委员会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及相关附件的通告
作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2-12-12 17:34:21 浏览量:次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滁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滁政〔2022〕66号)要求,现将我委2022年版公共服务清单及服务指南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滁州市委员会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滁州市委员会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2022年版)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滁州市委员会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依据 | 实施机构 | 备注 |
| 1 | 青年志愿者行动培训指导 | 1.《志愿服务条例》(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2.《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 |
团市委宣传部 | |
| 2 | 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 | 《安徽省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皖青联〔2022〕3 号)。 | 团市委青发部 | 仅涉及我市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3地 |
| 3 | 滁州市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命名 | 《滁州市大学生返乡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行〔2020〕237号):滁州市大学生返乡创业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促进当地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农民增收的财政资金。用于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园)命名后的资金奖补。 | 团市委青发部 | |
| 4 | 滁州市“青年文明号”创建 | 《安徽省青年文明号管理细则》(皖青创建〔2019〕4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保证和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按照团省委统一部署,加强对全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全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广泛、深入、生动、持续开展,发挥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弘扬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各行各业改革发展、服务职业青年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 | 团市委青发部 | |
| 5 | 组织开展“三下乡”志愿服务活动 |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2022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滁宣明电〔2022〕13号):聚焦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送服务下乡: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技和科普活动;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深入农村积极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在农村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 | 团市委宣传部 | |
| 6 | 全市希望学校、困难学生资助监督和指导 | 《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共青团中央发《关于加强希望工程品牌建设若干意见》中青发〔2015〕8号:为进一步明确希望工程的目标和任务,依法加强希望工程品牌建设,推动希望工程在新的历史时期发挥更大的作用。 | 团市委办公室 |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