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作者:王睿 来源: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2-06-24 16:58:00 浏览量:次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7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资函〔2018〕249号)79号)和我市市直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经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报废资产原值为60750元的固定资产。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团市委办公室(联系电话:3022434)反映。
附件:团市委国有资产处置明细表
共青团滁州市委
2022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