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滁州市“青少年维权岗”
优秀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5年以来,全市“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法律服务以及结对帮扶等青少年维权服务活动。为深入挖掘基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促进各“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不断提升基层“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2015年度滁州市“青少年维权岗”优秀工作案例征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市、县两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公开征集。
二、征集内容与方式
1.征集内容:要求是各基层“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在开展本职工作中,为青少年特别是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维权服务的典型个案或工作项目。
2.征集方式: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推报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连同典型案例材料一份,报送至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典型案例材料在2000字左右,要求文字简洁,情节清楚,过程完整。可附图片,若有音频视频资料、媒体报道材料请一并报送。
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十佳案例和若干优秀案例,并根据宣传组织情况及应征案例的数量和质量等因素综合评定组织奖。
三、活动安排
1.广泛征集(即日起至4月中旬):发布征集通知,由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遴选本地、本行业系统内“青少年维权岗”单位2015年以来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优秀案例。
2.案例申报(4月下旬至4月底前):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汇总本地、本行业系统内“青少年维权岗”单位报送的优秀工作案例,并于4月30日前报至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报案例数量每个县(市、区)不超过5个,每个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
3.组织评审(5月上旬至5月中旬):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申报的工作案例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核实等相关工作,评选出优秀工作案例和组织奖,并予以表彰公示。
四、征集要求
1.时效性。选送的工作案例应是2015年以来工作中的典型个案,长期开展的工作应着重推选近年开展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固定工作项目。
2.真实性。选送的典型案例要来源于基层维权岗单位的真实案件或探索实践。涉及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要适当加以改编,使用化名。
3.创新性。选送典型案例应针对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立足岗位职能,发挥部门优势,创新工作方式,解决青少年的实际困难。
4.典型性。选送的典型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单位、地区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联系人:王 睿;
电 话:0550-3160228;
地 址:滁州市政务中心北楼512办公室。
附件: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典型案例申报表
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6日
附件:
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典型案例申报表
案例名称 | ||||||
申报单位 | 推荐单位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创新 典型 案例 简介 | (具体材料可另附) | |||||
申报 单位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推荐 单位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