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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4-11-19 16:58:53 浏览量:
  

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各团委(总支): 

  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内容。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的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应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团费收缴计划 ,抓紧将2014年度团费收齐,并按照此次下达的上缴任务基数,于2015115日前将团费交至团市委办公室或汇至团市委指定(汇款时请备注转团市委)

  名:滁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号:1313282229200009928

开户行:工商银行滁州开发区分理处

  2、团费收缴、使用由各级团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设立专门帐户,专户专用。团费收据由团市委统一印制,各基层团委按需到团市委组织部领取,不得使用市场上购买的收据。各级留用的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教育培训和奖励、订阅团报团刊等必要开支,不能挪作他用。 

  3、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团章》和 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本着对团的自身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地完成此项工作。对于不能按时足额上缴团费的单位,酌情取消其各项评优资格;对于长期拖欠或不能按时上缴团费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2014年度团费收缴计划

      

 

                                共青团滁州市委 

                               20141119

 

 

附件:

2014年度团费收缴计划(一)

 

  

计划数(元)

天长市

10000

明光市

10000

定远县

13000

凤阳县

10000

来安县

9000

全椒县

9000

南谯区

4000

琅琊区

2500

2014年度团费收缴计划(二)

 

  

计划数(元)

  

计划数(元)

供电公司

200

市粮食局

100

国税局

100

中储粮

100

烟草专卖局

200

电信公司

200

滁州卷烟厂

200

移动公司

200

汽运总公司

200

联通公司

200

康佳集团

200

交通局

200

康佳呼叫中心

200

商之都

200

中石化

200

安徽猎豹

200

811地质队

200

鲲鹏模具

200

滁州日报社

100

兴扬汽车

200

财政局

100

扬子空调

200

气象局

100

公安局

200

行政服务中心

200

琅蓄电站

200

广电局

200

热电厂

100

市中院

100

药监局

100

市建委

100

滁州中学

300

开发区团工委

200

滁州二中

300

市一院

200

实验中学

300

市二院

200

职业技术学院

600

中西结合医院

200

城市职业学院

600

皖东人民医院

200

机电工程学校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