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 通知公告
关于命名表彰和复核认定2013-2014年度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决定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4-12-30 10:01:38 浏览量:
  

关于命名表彰和复核认定2013-2014年度

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决定

 

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团委,各创建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2013-2014年度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相关行业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行业特点,认真履行职责,拓展服务范围,创新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服务季”活动,对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广大青少年的赞誉。

近期,根据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相关要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的2013-2014年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进行了审核,对2011-2012年度“青少年维权岗”单位进行了复核。根据审核、复核的结果,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来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26家单位2014年度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复核认定琅琊区人民法院等18单位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以此为新的起点,认真总结维护青少年权益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和把握新时期青少年维权工作规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各项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相关行业系统要以受表彰的集体为榜样,结合行业特点,立足本职岗位,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完善维权职能,健全维权机制,不断强化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为促进我市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平安滁州、和谐滁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2014年度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名单

          2. 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复核单位名单

      

 

 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41229

 

 

附件1

2014年度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名单

(共26个,排名不分先后

 

法院系统(3):

来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凤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天长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检察院系统(3):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

来安县人民检察院

明光人民检察院

 

教育系统(6):

全椒县教育局

凤阳县教育局法制股

定远县建设小学

来安县特殊教育学校

滁州市第九中学

滁州市琅琊路小学

 

公安系统(4):

滁州市看守所

明光市看守所

凤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来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司法系统(4):

明光市司法局

全椒县古河司法所

全椒县法律援助中心

天长市法律援助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4):

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队

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

 

文化系统(2):

滁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定远县严桥乡文化广播电视站

 

 

 

 

附件2

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复核单位名单

(共18个,排名不分先后)

 

法院系统1个)

琅琊区人民法院

 

检察院系统(4):

定远县人民检察院

全椒县人民检察院

天长市人民检察院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教育系统(4):

凤阳县职业教育中心

全椒县第二实验小学

全椒县江海小学

滁州市第六中学

 

公安系统(2):

全椒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天长市公安局团委

 

司法系统(4):

安徽天定律师事务所

定远县法律援助中心

凤阳县法律援助中心

全椒武岗司法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1):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文化系统(1):

全椒县图书馆

 

工商系统(1):

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