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市开发区团工委、市有关单位团组织,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管委会成员单位:
为促进我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创新发展,树立一批全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个人先进典型,激励更多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个人向先进学习,向高标准看齐,经研究,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管委会决定开展滁州市青年文明号标兵、优秀号长及先进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市青年文明号标兵、优秀号长及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旨在弘扬职业文明,创造一流业绩,促进行业文明建设,激励引导广大青年文明号集体立足岗位、扎实工作、服务社会,为滁州“三个发展”,建设美好滁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参评资格
(一)市青年文明号标兵
1、三年内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和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均可参评;
2、制定了明确的创建目标,建立了激励、约束并举的运行机制,制定了科学的考核办法,青年文明号管理制度完善,创建档案规范,能够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
3、窗口、服务行业等领域的青年文明号集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 “青年文明号为民服务”、“岗位练兵”、“优质服务竞赛”、“青年技能大赛”、“青年志愿者行动”等相关活动,并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4、开展了服务创新、营销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等以创效为目的的创新创效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5、该集体团组织紧紧围绕创建活动开展工作,团的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二)优秀青年文明号号长
1、年龄在40岁左右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集体为三年内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和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
2、对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宗旨、内容、目标和性质有深刻认识,能够团结带领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3、在创建目标和标准的制定、运行机制的建立、科学管理模式的形成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4、能够按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创建集体服务质量和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本地区、本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青年文明号先进工作者
1、热心青年事业,从事青年文明号日常组织、管理、联络等具体工作;
2、在拓展本地区、本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领域,营造本地区、本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氛围,深化本地区、本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内涵等方面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活动分推荐参评、确定候选、候选公示、评审评定、命名表彰五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推荐参评
本次评选采取组织推报和自行举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属团组织、市有关单位团组织可推报1家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优秀青年号集体、号长及先进工作者。青年文明号集体、号长及先进工作者也可以自行推荐参评。各候选集体及个人填写《评选推荐表》(见附件),并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优秀号长及先进工作者附1000字事迹),经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一式5份报送团市委青工部(电子档需发邮箱)。
第二阶段:确定候选
活动管委会对所有推荐候选的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进行初评,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淘汰,将按照申报条件等有关要求,结合考虑行业和地区分布,确定候选集体。
第三阶段:候选公示
通过网络将候选集体及个人事迹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四阶段:评审评定
活动管委会办公室举办评审会,最终确定十五个市青年文明号标兵单位、十名市青年文明号优秀号长及十名市青年文明号先进工作者。
第五阶段:命名表彰
活动管委会对获奖集体及个人进行集中表彰。对获得“市青年文明号标兵”称号的集体,将优先推报参评省级及以上青年文明号。对获得优秀号长及先进工作者的个人,在共青团系统荣誉评定上将予以优先重点考虑。
五、实施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市青年文明号标兵、优秀号长及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是推动我市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认真做好评审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推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对待,认真把关,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集体及个人推报上来。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候选集体及个人在填写有关表格及事迹材料后,须于
电 话:3029762
邮 箱:cztswqgb@126.com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北五楼团市委青工部
附:1、市青年文明号标兵推荐表
2、市优秀青年文明号号长推荐表
3、市青年文明号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