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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益维权我先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服务季”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4-08-13 11:37:08 浏览量:
  

关于开展“公益维权我先行――优秀青少年

维权岗服务季”活动的通知

 

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团委:

为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在全社会倡导关爱未成年人,关注困难青少年群体的健康成长,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风尚,经研究决定,自20149月到12月,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公益维权我先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服务季”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9月至12

二、参加单位及服务对象

1.参加单位:全市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

2.服务对象:全市青少年群体,重点关注家庭困难学生、农民工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

三、活动安排

(一)大力开展“维权服务在身边”普法宣传活动。

1.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要结合开学第一课、“六五普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契机,通过摘编《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等与青少年学习、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权知识以及社会主要核心价值观等,编印宣传单册,到村入镇、走社区、进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鼓励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创新开展学法一课时、维权微剧场、模拟法庭、以案说法等特色活动。

2.全面营造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要注重对“青少年维权岗”品牌的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进行报道,并向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发放维权岗联系卡,公布维权热线电话,扩大社会影响。广电系统要充分发挥自身宣传优势,对活动给予全方位、多时段、高频率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浓厚氛围。

(二)大力开展“公益维权在行动”专项整治行动。

1. 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应重点关注弱势青少年群体和困难青少年家庭,主动出击,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有效服务。法院、检察院系统要采取集中宣讲、个别访谈和受理援助案件等形式,深入学校、社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援助,切实解决青少年维权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司法系统要根据青少年心理特点对劳教、服刑的青少年进行改造、帮教。团市委要充分发挥12355青少年服务台阵地作用,以“青春自护”为主题,通过12355热线电话或面对面的交流,切实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和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帮助。

2.加大日常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各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的职能作用,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公安、教育、文化等系统要加强对青少年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及其周边环境秩序整顿活动。工商、质监系统要依法对儿童食品、用品、玩具、游乐场所等进行不定期检测,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和经营有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商品及文化制品的行为。

(三)大力开展“青春维权志愿行”结对帮扶活动。

1.广泛开展结对帮扶。针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进城务工困难家庭、社区和农村困难青少年等,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要通过“一助一”结对帮扶、“多助一”接力救助等方式,积极筹集资金开展慰问、助学、帮困活动,帮助困难青少年和困难家庭渡过难关。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至少应结对帮扶一名困难青少年或一户困难家庭,活动期间至少开展一次帮扶活动。

2.大力实施志愿服务。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要依托本单位专业人员,组建专业的青年志愿者队伍,主动参与关爱农民工子女、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消费者权益保护、自护教育、心理咨询、社区矫正以及捐资助学、帮扶帮教、植树造林等各类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选择一到两个项目,每月至少深入学校、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团委要充分认识开展“公益维权我先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服务季”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制定本地本系统活动方案和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并由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的具体工作。

(二)扎实推进,讲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将维权工作扎根基层,密切关注青少年群体的新动态、新变化、新需求,贯彻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请各地、各部门注意保留活动文字和图片资料,并及时报送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把此次活动纳入2013-2014年度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表彰的重要考核内容。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以多种形式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展示活动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青少年的良好氛围,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青少年维权工作中来。

 

  话:0550-316022813965635869

联系人:王  睿;

  箱:czqy12355@163.com

 

 

 

      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4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