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全省“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源潮同志的要求,落实新时期少先队组织根本任务,适应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部署,牢牢把握少先队组织定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和宣传基层先进典型,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全省“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全省优秀少先队员
1、年龄在6-14周岁(
2、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以做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理想志向,在全省“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
3、具有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和劳动意识、科学意识、心理素质,在学校、家庭、社会日常表现良好;
4、热爱少先队集体,模范遵守队章,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兴趣爱好广泛;
5、近2年内本人获得过市级以上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为我省赢得荣誉,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是少先队员中的优秀分子。
(二)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以上的少先队辅导员或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志愿辅导员(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义务兵担任志愿辅导员至少1年以上);
2、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先队工作,能够认识和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履行新时期少先队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少先队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3、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专业化本领,有突出的少先队工作经验和少先队理论成果,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
4、志愿辅导员要热心少先队工作,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志愿奉献精神,在与少先队工作密切相关的某一方面(或领域)有一定专长或影响力,主动支持参与少先队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是少先队员的良师益友;
5、近2年内本人或所在少先队集体获得过市级以上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是少先队辅导员或志愿辅导员中的优秀代表。
(三)全省优秀少先队集体
1、少先队大队
(1)队组织健全,队组织凝聚力和队员归属感强;(2)辅导员配备整齐;(3)活动主题鲜明,丰富多彩,深受队员的欢迎和喜爱,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大队活动;(4)阵地建设富有特色,并能充分有效利用;(5)工作制度完善,能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并实行少先队小干部定期轮换。
2、少先队中队
(1)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关心他人,热爱集体;(2)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深受队员欢迎和喜爱的活动,至少每月开展两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活动;(3)队组织设置规范,制度健全,作风好,有活力,朝气蓬勃、积极向上;(4)队干部坚持民主选举,热心服务他人,服务集体;(5)辅导员尽职尽责,能够成为队员们的良师益友。
二、评选名额
“全省优秀少先队员”3名,“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2名,“全省优秀少先队集体”2个,评选实行等额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面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和少工委要本着对少先队事业负责,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充分调动少先队基层组织和社会各界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认真做好对推荐对象的审核工作,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2、候选人推荐工作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经其所在单位或学校的正式推荐,并在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3、各县(市、区)务必于
(1)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2)2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和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各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公示情况说明1份。事迹材料、事迹简介和公示情况说明须经本人签字,推荐表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团委或少工委复审盖章,方为有效。
(3)全省优秀少先队员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可另附彩色工作或生活照片2张。
联 系 人:李 唯
联系电话:0550―3160228
邮 箱:chuzhouxs@163.com
附:1、“全省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名额分配表
2、“全省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
3、“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表
4、“全省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表
共青团滁州市委 滁州市教育局
少先队滁州市工作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