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着力推进滁州市“青少年维权工程”,充分发挥各级“青少年维权岗”的积极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成才环境,滁州市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并于2012年4月9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的通知》滁青维权[2012]1号;经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确定以下36家创建单位:
滁州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滁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五中队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侦监处
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检察院
滁州市博世小学
滁州市紫微小学
滁州市扬子司法所
滁州市南谯区妇联
武警滁州市南谯区消防大队南门中队
滁州市第六中学
定远县法律援助中心
安徽天定律师事务所
定远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
明光市柳巷中心小学
明光市潘村中学
明光市人民法院婚姻家庭合议庭
来安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
来安县公安局交警一中队
来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来安县教育局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长市人民检察院
天长市人民法院
天长市公安局团委
全椒县江海小学
全椒县南屏小学
全椒县武岗司法所
全椒县图书馆
全椒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全椒县人民检察院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
凤阳县职业教育中心
凤阳县法律援助中心
按照相关规定,现对创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8月29日至9月5日。如有意见,请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滁州市“青少年维权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李 唯 联系电话:0550―3160228
通讯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北五楼511办公室
邮编:239000 电子邮箱:chuzhouxs@163.com。
市“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