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县市区团委:
为全面考核团县市区2010年度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团市委研究决定,2010年12月,组织开展2010年度县市区团的工作考评。现将考评实施办法和评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准备,迎接考评。
共青团滁州市委2010年工作考评实施办法
为提高我市共青团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争先创优、创新进取的良好局面,团市委决定对团县市区委2010年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在坚持共青团年度考评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团青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评机构
2010年度共青团考评工作在滁州市共青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团市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二、考评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团县(市)区委。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设定
考核内容以团市委部署的今年的重点工作和各地特色工作为主,兼顾上级临时安排的突击性工作。
分值采用百分制确定各考核项目具体分值。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
四、考评形式
考核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评议”实地考核方式进行,即单独召开县市区团的工作汇报会,听取县市区团的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团建、青年创业就业、新农村建设情况点;查看团情、工作开展台帐资料;基层团委对团县市区委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不作为考评直接依据,作为重要参考。在“一听、二看、三查、四评议”的基础上逐项现场打分,并综合评定。
五、考评程序
2010年度工作考评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总结阶段(
各地各单位接到考评通知后,根据考评办法开展自我总结工作。团县市区委要求准备工作汇报材料(15份)、奖励分材料1份,以及相关团情和工作开展的文件资料。
第二阶段:集中考评阶段(
团县市区委考评工作由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将召开由考评领导小组、各团县(市)区、委书记和所属基层团委书记参加的汇报会。汇报上,基层团组织将对各团县市区委进行了评议。汇报会结束后,进行实地查看和查阅团情档案资料。
第三阶段:奖项评定阶段(2011年1月5前)
评分结束后,由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参会人员的打分加权平均后,将评分结果向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获奖名次。
六、奖项设置
2010年度团县市区委工作考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
七、考评结果的运用
年度考评结果将抄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部,并颁发证书。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团县市区委负责人授予“全市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八、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开展年度考评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地总结好2010年工作,实事求是地准备好各项参评资料,积极做好参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滁州市2010年度团县市区委工作考评领导小组
附件2:滁州市2010年度团县市区委工作评分细则
附件3:考评日程表
附件4:县市区团的工作民主评议表
附件1
滁州市2010年度共青团工作
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团市委副书记 唐 颖
成 员:团市委青工部部长 夏晨辰
团市委学少部部长 鲁 凯
团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田增清
团市委副主任科员 殷春艳
田增清兼任考评办公室主任。
考评分片进行。明光、定远、凤阳为一片,由团市委副书记唐颖带领,成员有:夏晨辰、殷春艳、纪妍、赵健、张传宗、许梅,联系人:殷春艳。天长、来安、全椒为一片,由团市委副书记唐颖带领,成员有:鲁凯、田增清、陈世锋、屠昌武、陈平清,联系人:田增清。琅琊、南谯为一片,由团市委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考评,联系人:田增清。
附件2
滁州市2010年度团县市区委工作评分细则
考评满分100分,由三个部分组成。其中:重点工作分60分,一般工作分30分,奖励分10分。除奖励分以外,对同一县市区团委的评分计分采用加权平均值。
一、2010年度重点工作分(60分)
1、团组织建设(20分)
(1)团干部培训(5分)
(2)非公团建(6分)
(3)团组织四级联创(5分)
(4)团情统计(3分)
(5)星级团委评定(3分)
(6)基层联系点实施情况(2分)
(7)西部志愿者服务情况(1分)
2、青年就业创业工作(15分)
(1)青年创业贷款工作(6分)
(2)青年就业培训(3分)
(3)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情况(6分)
3、共青团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5分)
(1)驻外团组织成立(5分)
(2)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工作(7分)
(5)青年农民工培训、就业情况(3分)
4、实地查看三项重点工作点上建设情况(10分)
二、2010年度一般工作分(30分)
1、爱心助学工作(5分)
2、信息调研工作(4分)
3、青年志愿者行动(5分)
4、青年文明号创建(3分)
5、青工技能振兴计划(3分)
6、青少年维权岗创建(4分)
7、少儿书信文化活动(3分)
8、以旧换新、传递爱心活动(3分)
三、奖励分(10分)
1、各团县市区委在当地党政年度工作考评中被评为先进单位的加0.5分。以正式文件为准,满分2分。
2、各地党委、政府及其办公室正式制发、转发各团县市区有关团的工作文件(对具体事项的批复不计),每份加0.5分,满分1分。
3、各团县市区委获团中央表彰每次加3分,获团中央部门和团省委表彰每次加2分,获团市委表彰每次加1分。表彰以正式文件为准(包括通报表彰),满分3分。
4、凡在《中国青年报》等国家级新闻媒体或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安徽人民广播电台上发表反映辖区内共青团工作的文章、图片,每篇(条、幅)得1分;在团省委、滁州市级新闻媒体上,每篇(条、幅)得0.5分。满分3分。
5、完成《安徽团讯》、《少年博览》征订任务各0.5分,满分1分。
在2010年12月底前,各团县市区委未完成年度团费收缴和上交任务的,取消表彰资格。
附件3
滁州市2010年度共青团工作
考评日程
时间如有调整将及时通知。南谯、琅琊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4
县市区团的工作民主评议表
所评议单位:
评议 内容 | 评议等次 | 备注 | |||
较好 | 好 | 一般 | 差 | ||
服务能力 | |||||
创新精神 | |||||
科学发展能力 | |||||
工作作风 | |||||
廉洁自律 | |||||
班子团结 | |||||
贴近基层、青年 | |||||
团内民主 | |||||
理论水平 | |||||
工作实效 | |||||
综合评定 | |||||
其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