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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职责分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8-30 21:34:22 浏览量:

  1.党支部集体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7)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完成。

  (2)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经常与支部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照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3.党支部组织委员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2)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发展对象入党、预备党员转正和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3)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负责召集组织生活会,并及时上报生活会情况。

  (4)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搞好党员统计工作,负责收缴党费等工作。

  (5)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支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党支部宣传委员

  (1)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3)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围绕支部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宣传工作。

  (4)指导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

  5.党支部纪检委员

  (1)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2)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