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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英学子•燕归滁州”——在校大学生兼任滁州市乡镇(街道)团(工)委副书记再选拔
作者:田增清 来源:组织部 更新时间:2022-06-10 11:29:06 浏览量:

关于继续选拔在校大学生兼任
滁州市乡镇(街道)团(工)委副书记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招才引智质量突破年活动有关要求,扎实开展“菁英学子·燕归滁州”活动,厚植学子家乡情怀,促进大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健康成长,决定继续选拔在校大学生兼任乡镇(街道)团(工)委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计划

  全市各乡镇(街道)选拔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兼任乡镇(街道)团(工)委副书记,兼职时间为1年(2022年7月-2023年6月),岗位请咨询各县(市区)团委(联系方式请查看附件)。
 

  二、选拔条件

  1.年满18周岁,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工作有激情,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3.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团的各类活动的,参加过返家乡社会实践的,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会干部的,获得过全国、省级、市级团内表彰的,优先考虑。
 

  三、工作内容

  兼职大学生寒暑假期间需到兼职单位全职协助开展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在校期间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宣传推介滁州市人才政策和就业需求等信息,与兼职单位保持密切联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工作重点。围绕工作要求,兼职期间重点完成“十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党史团史学习教育宣讲;二是组织策划一次主题团日活动;三是参与一个志愿项目,开展4次以上活动;四是开展一次青少年假期自护教育宣传活动;五是策划、实施一次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六是组织一次青年大学习活动;七是对接一批创业青年;八是开展一次关爱困境青少年活动;九是在文明实践站(所)、青年之家参与一次文明创建活动;十是参加一次乡村振兴主题活动。鼓励大学生结合党政中心工作、共青团重点工作以及自身特长开展个性化工作。
 

  2.工作安排。坚持组织化推进,兼职大学生负责制定“十个一”活动方案,提交乡镇(街道)团(工)委会议讨论确定,明确活动时间和实施步骤。“十个一”活动原则上由兼职大学生牵头负责实施,各乡镇(街道)团(工)委要主动帮助完善工作方案,提供必要保障。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名填写《报名表》,需本人签字确认和所在院系盖章,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相关佐证材料。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签名须本人手写签字上传,打字视为无效。
 

  3.资格审核。根据选拔条件和要求,由各团县(市、区)委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选拔资格。
 

  4.人选确定。团县(市、区)委资格审查后,会同所辖乡镇(街道)联合复审,确定兼职团工委副书记拟任名单,经公示无异义后,报团市委审定。团市委审定后,由各团县(市、区)委统一任命。
 

  五、工作管理

  1.岗位安排。入选兼职大学生岗位分配按就近就便原则,安排在家庭住址所在乡镇或街道。
 

  2.工作纪实。兼职工作期间,兼职大学生应主动参加基层团的学习、会议,认真主动完成“十个一”工作任务和基层党委、团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如实填写工作手册。工作手册是兼职大学生考核重要依据,基层团组织要认真核实并签名。
 

  3.工作纪律。兼职工作期间,兼职大学生要服从兼职单位安排,参照正式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外出组织活动的,应主动向兼职单位相关人员报备,并确保外出安全。
 

  4.工作考核。兼职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团委与乡镇(街道)联合进行考核,出具工作实绩鉴定意见。对表现优秀者,各团县(市、区)委可按照不高于30%、团市委按照不高于15%比例授予优秀团干部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寒暑假期间在岗时间不足80%的,不得评为优秀。
 

  5.疫情防控。兼职期间,兼职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及时掌握兼职大学生行程和健康状况。兼职大学生要按照相关要求主动向兼职单位报备行程,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保障措施

  1.购买保险。兼职期间,各团县(市、区)委为每位兼职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发生意外伤害的,主动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2.工作保障。兼职单位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兼职大学生不在兼职单位领取工资,因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兼职单位实报实销。根据兼职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发放一次性补助,考核合格的由兼职单位给予不少于1500元一次性补助,考核优秀的可适当提高标准。
 

  3.其他保障。对于非滁州籍的大学生,由兼职单位提供往返交通费用和食宿保障。工作上表现特别优秀,在评选评优过程中予以倾斜,并通报给所在学校团组织。
 

  4.补充说明。2021年9月启动、2022年1月到岗的首批兼职大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县(市区)团组织报名联系方式

滁州籍在校大学生兼任乡镇

(街道)团(工)委副书记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