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21年度滁州市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团市委)
作者:栗彦东 来源:学少部 更新时间:2021-04-19 16:22:19 浏览量: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共青团滁州市委员会
重点普法内容 共性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党内法规等。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重点法律法规规章普法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4.《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5.《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本单位2021年重要普法时间节点 1.“学雷锋纪念日”(3月5日)前后
2.“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15日)前后
3.6月1日前(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版实施节点之前)
4.8月份(村和社区“两委”换届之前)
5.“中华慈善日”(9月5日)前后
6.“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国际志愿者日”(12月5日)和12月法治宣传月
根据2021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一是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二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形成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风尚。
三是利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月、法治宣传周、江淮普法行、国家宪法日等,开展集中性宣传活动,重点开展“两法两条例”宣传,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
四是开展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法治报告会(讲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活动。将法治教育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全面落实“法律进机关”工作,抓好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把学法、用法、守法纳入日常工作当中。
五是创新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和专题讲座,充分利用新媒体、报纸等媒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沟通协作机制。
本单位普法平台(网站或新媒体名称) 滁州青年网
分管领导、联络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徐映珺
联络科室:学少与青少年权益维护部
联系电话:0550-3025990
普法联络员:栗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