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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点亮希望”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承接机构的公告
作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1-11-25 11:41:03 浏览量:

  一、基本情况

  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是重要支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希望工程实施30周年寄语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团中央《关于大力推进新时代希望工程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团市委拟开展希望工程“点亮希望”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通过改造100间“梦想的新家”,为100名困难家庭青少年改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小空间,帮助他们改善学习生活环境,帮助乡村青少年解决成长过程中的迫切需求和现实困难。

  二、项目要求

  (一)组织专人对申报改造的100名困难青少年的家庭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及时梳理反馈主办单位。

  (二)按照“一人一策”原则,根据每户家庭和青少年不同情况,逐一制定针对性强的改造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预算方案。

  (三)定期为困难家庭青少年提供必要的家庭赋能、成长辅导、情感支持、心理援助等后续服务。

  三、遴选条件

  (一)机构应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二)具备从事社会工作服务资质,有1年以上青少年服务工作经验。

  (三)拥有专业服务支持性资源,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督导至少1名,并承诺安排不少于2名专职社工以及若干名志愿者负责实施本项目。

  (四)动员社会资源能力强,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建立心理咨询师等兼职跨专业团队,为青少年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登记证书副本、执行能力情况、同类项目经验、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配置、诚信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北五楼517团市委办公室(联系电话:3022434)。

  七、评审方式

  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机构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和团队力量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情况,确定1-2家项目承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