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未保办〔2016〕1号
关于开展2016年“青春自护・平安春节”
青少年自护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市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未保办:
为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能力,丰富广大青少年寒假生活,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2016年寒假期间(1-3月),以“青春自护・平安春节”为主题统一开展以生命教育为重点,围绕心理健康、人身安全、防范意外伤害和侵害行为等方面内容的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依托滁州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对接“青年之声”,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专家志愿者团队的作用,主动与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和大众传媒合作,面向青少年及其家长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和教育,增强青少年自护意识,排查安全隐患,促进全社会关心、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
二、具体安排
(一)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寒假开始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作用,以主题团日、主题队日活动以及“红领巾护校假日小队”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动提升中小学校园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内部安全防范和管理水平,彻底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原则上,每个中小学校至少组建1支青年志愿者队伍或“红领巾假日小队”,开展相应活动。
(二)广泛开展“平安春节”主题宣传。春节期间,各级团组织要主动联系公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供水供电、燃气等相关企事业单位,深入校园、社区、村镇等青少年集中的场所,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防火防灾、防范烟花爆竹意外伤害、假日娱乐场所安全、净化网络环境、女童保护、留守儿童及城市随迁子女心理健康、禁毒、防控艾滋病、防拐反拐等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常识。
(三)深入推广“自护课堂”体验活动。对接“青年之声”,充分发挥专家志愿者团队的作用,依托滁州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社区生活e站等载体,开设“自护课堂”,以集中教学、现场体验、模拟演练等方式,面向青少年及其家长教授自护知识和技能。春节期间,团市委计划开展10场左右“自护课堂”活动;每个县(市、区)至少谋划5期“自护课堂”,填写《拟开展“自护课堂”活动申报表》(见附件)并于1月29日前报送市未保办。
市未保委将适时组织开展优秀“自护课堂”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用活资源,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举措、强化督促检查,力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大力宣传,认真总结。各县(市、区)未保办要积极联系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注重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资源,开设专题专栏宣传安全自护知识,组织专题微活动、微访谈等,设计推广自护教育产品,进一步提升活动的吸引力和社会影响力。
活动开展过程中可随时向市未保办报送动态信息和图片。请各地于3月10日之前将寒假自护教育工作总结报送市未保办,总结内容应包括活动开展基本情况、主要形式、活动覆盖面和效果等相关情况和数据。
联系人:王睿;联系电话:0550-3160228;电子邮箱:czqy12355@163.com。
附件:拟开展“自护课堂”活动汇总表
滁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附件:
拟开展“自护课堂”活动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主办或联办单位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参与对象及人数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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