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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县级兼职少先队副总辅导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1-29 17:32:38 浏览量:
  

关于选聘县级兼职少先队副总辅导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少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团工委

  根据《中共滁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滁发〔2014〕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我市少先队工作务实创新,委、少工委决定,在各县(市、区)选聘一批兼职少先队副总辅导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每个县(市、区)设兼职少先队副总辅导员3。原则上,城区片、农村片以及城乡结合部各1名

二、选拔范围

各县(市、区)本地中小学校少先队辅导员中公开选聘 

    、工作职责

1在同级团委、少工委的指导下,协助本地少先队总辅导员开展工作,为少先队工作重要决策提供专业性意见,参与设计和实施负责片区内少先队重大活动,指导基层少先队辅导员设计与开展少先队活动

2参与组织本区域内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教研以及交流学习等工作。

    3及时向上级少工委和有关部门反映基层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及其诉求,参与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4积极开展少先队理论和实务研究。

    四、管理及待遇

1.各县(市、区)少工委选聘的少先队副总辅导员为兼职,任期1年;聘任期间,在原单位享受的相关福利待遇不变,其从事少先队工作内容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

    2.原则上,兼职副总辅导员不得中途调离岗位,若有特殊情况须报县级少工委批准并报市少工委备案;各县(市、区)少工委每学期结束时对兼职副总辅导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次年优先聘用

3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团委、少工委举办的各类培训、评优活动;优先选派参加交流考察活动;优先推荐参加少先队学科专业进修学习

    4列席同级少工委会议,参与工作决策、讨论;以少先队副总辅导员身份参加其他相关工作和活动。

    五、选拔程序

    各县(市、区)少工委根据当地工作实际,自行制定选聘方案;建议以公开竞聘的方式选聘。

    六、相关要求

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全力发动,让优秀人才能够踊跃报名竞聘。各县(市、区)少工委要在2016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选聘工作,并于328日前将结果填写《选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市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睿;联系电话:0550-3160228;电子邮箱:chuzhoux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