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县级兼职少先队副总辅导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少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团工委:
根据《中共滁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滁发〔2014〕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我市少先队工作务实创新,团市委、市少工委决定,在各县(市、区)选聘一批兼职少先队副总辅导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每个县(市、区)设兼职少先队副总辅导员3名。原则上,城区片、农村片以及城乡结合部各1名。
二、选拔范围
由各县(市、区)在本地中小学校少先队辅导员中公开选聘。
三、工作职责
1.在同级团委、少工委的指导下,协助本地少先队总辅导员开展工作,为少先队工作重要决策提供专业性意见,参与设计和实施负责片区内少先队重大活动,指导基层少先队辅导员设计与开展少先队活动。
2.参与组织本区域内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教研以及交流学习等工作。
3.及时向上级少工委和有关部门反映基层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及其诉求,并参与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4.积极开展少先队理论和实务研究。
四、管理及待遇
1.各县(市、区)少工委选聘的少先队副总辅导员为兼职,任期1年;聘任期间,在原单位享受的相关福利待遇不变,其从事少先队工作内容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
2.原则上,兼职副总辅导员不得中途调离岗位,若有特殊情况须报县级少工委批准并报市少工委备案;各县(市、区)少工委每学期结束时对兼职副总辅导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次年优先聘用。
3.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团委、少工委举办的各类培训、评优活动;优先选派参加交流考察活动;优先推荐参加少先队学科专业进修学习。
4.列席同级少工委会议,参与工作决策、讨论;以少先队副总辅导员身份参加其他相关工作和活动。
五、选拔程序
各县(市、区)少工委根据当地工作实际,自行制定选聘方案;建议以公开竞聘的方式选聘。
六、相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全力发动,让优秀人才能够踊跃报名竞聘。各县(市、区)少工委要在2016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选聘工作,并于3月28日前将结果填写《选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市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睿;联系电话:0550-3160228;电子邮箱:chuzhoux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