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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滁州市十佳(优秀)少先队员、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事业热心支持者、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4-05-16 10:56:59 浏览量: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源潮同志的要求,落实新时期少先队组织根本任务,适应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部署,牢牢把握少先队组织定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和宣传基层先进典型,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2014年度滁州市十佳(优秀)少先队员、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事业热心支持者和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树立和宣传优秀少先队员、辅导员典型,引导少年儿童互相学习,自我教育,向全社会展示新时期少年儿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少先队事业所取得的新成绩;激励广大少先队工作者为加强和改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进一步促进少先队文化建设,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优化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环境。

二、评选条件

(一)全市十佳(优秀)少先队员

1.年龄在6-14周岁(2000630-2008年6月30期间出生)的中、小学少先队员;

2.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以做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理想志向,在全市“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

3.具有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和劳动意识、科学意识、心理素质,在学校、家庭、社会日常表现良好;

    4.热爱少先队集体,模范遵守队章,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兴趣爱好广泛;

5.2年内本人获得过县(区)级以上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为我市赢得荣誉,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是少先队员中的优秀分子。

(二)全市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经正式聘任的学校(社区)专、兼职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总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近2年内本人或所在少先队集体获得过县级以上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

3.富有创新意识和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刻苦钻研少先队业务知识,努力掌握少先队教育理论,近2年内至少有1篇少先队工作理论文章在县、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或在县、市级以上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奖。 

(三)全市少先队事业热心支持者

重视、关心、支持少先队事业并对少先队事业发展有过突出贡献的各级领导。包括各级党政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学校负责同志、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均可参加评选。

1.重视、支持少先队工作,切实为少先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为少先队干部排忧解难。

2.为促进本地区少先队工作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乐于奉献,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长期提供有力的物质和精神支持。

(四)全市优秀少先队集体

1.少先队大队:(1)队组织健全,队组织凝聚力和队员归属感强;(2)辅导员配备整齐;(3)活动主题鲜明,丰富多彩,深受队员的欢迎和喜爱,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大队活动;(4)阵地建设富有特色,并能充分有效利用;(5)工作制度完善,能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并实行少先队小干部定期轮换。

2.少先队中队:(1)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关心他人,热爱集体;(2)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深受队员欢迎和喜爱的活动,至少每月开展两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活动;3)队组织设置规范,制度健全,作风好,有活力,朝气蓬勃、积极向上;(4)队干部坚持民主选举,热心服务他人,服务集体;(5)辅导员尽职尽责,能够成为队员们的良师益友。

三、评选办法

1.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在基层单位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候选人。并在全市优秀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候选人中各推荐1名作为全市十佳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候选人,少先队大队、少先队中队各推荐1名。经公示后,上报团市委学少部。

2.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对各单位上报的评选候选人进行审核,确认表彰人选,经公示后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和少工委要本着对少先队事业负责,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充分调动少先队基层组织和社会各界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大力宣传评选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认真做好对推荐对象的审核工作,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2.候选人推荐工作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注意在同等条件下,向农村中小学和身残志坚的师生倾斜。候选人要经其所在单位或学校的正式推荐,并在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3.各县(市、区)务必于2014528前将候选人材料报团市委学少部。材料包括:

1)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见附件25)。

22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和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各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候选人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县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复审盖章,方为有效。

3)候选人可另附彩色工作或生活照片2张。

联系人:李 唯         联系电话:05503160228

通讯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北楼512

邮编:239000 

电子邮箱:chuzhouxs@163.com

 

附件下载

1.全市十佳(优秀)少先队员、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事业热心支持者、优秀少先队集体名额分配表

2.全市十佳(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推荐表

3.全市十佳 (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4.全市少先队事业热心支持者候选人推荐表

5.全市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表

6.全市少先队评选表彰汇总表

 

共青团滁州市委   滁州市教育局       滁州市少工委

                                   201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