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滁州市团员青年“婚育新风从我做起”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0-06-01 15:47:21 浏览量:
  

为纪念《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30周年,帮助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生育观,发挥团员青年执行党的计划生育政策示范作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共青团滁州市委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团员青年中开展“婚育新风从我做起”宣传活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组织全市各级团组织广泛传播人口文化和婚育文化,教育广大团员青年带头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大力提倡婚育新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少生优生,晚婚晚育,家风文明,男女平等人口计生氛围,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目标作出团员青年的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

婚育新风从我做起。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滁州市委、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公开信》发表30周年纪念活动。由团市委发表《倡议书》,号召广大团员青年学习重温《公开信》主要精神,模范执行计生政策,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做出新贡献。

(二)举行“婚育新风从我做起”万人签名活动。以基层团委为活动主体,统一制作彩色横幅和签名簿,开展集中宣传,组织自愿签名活动,做倡导婚育新风的带头人。

(三)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及农村基层团委要结合部门及单位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创造性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念,让广大青年在活动中学习掌握政策法规及计生科普知识,做崇尚科学的有心人。

(四)实施特困计生家庭 “关怀行动”。 “关怀行动”将由各地人口计生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开展救助特困计生家庭,为其子女就学提供特别帮助。关怀救助行动拟资助110名,由每个乡、镇(街道)团委推荐一名,人口计生办审核把关后上报县审批并报市人口计生委备案。通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开展“一帮一”帮扶形式,提供感情慰藉、成长辅导,促受资助学生健康成长。

各基层团组织在开展“希望工程”、“爱心助学行动”时,要重点考虑特困计生家庭子女,为就学、成长提供切实帮助。

(五)举办计生家庭子女(少儿)才艺比赛(实施方案附后)。

(六)举办“7.11”世界人口日纪念活动。各基层团组织和人口计生部门在“7.11”世界人口日期间,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团员青年婚育新风专题座谈会;开展一次婚育年龄的团员青年生育观念状况调研走访;围绕主题活动内容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以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为重点,开展一次便民服务活动。

五、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由全市各级团委主办,人口计生部门协办。活动采取分阶段上下联动方式,团市委、市人口计生委、市直单位团委主导开展全市重点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团委、人口计生委及各乡镇团委、人口计生办要围绕全市宣传重点,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座谈会、知识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及文艺演出等形式,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科普知识等融入渗透相关活动中去。活动参与对象主要为全市团员青年。

六、活动时间及实施阶段

1.2010年6月1至31日为组织、宣传发动阶段。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做好各项筹备和协调工作。

2.2010年7月111月30为实施阶段。

3.2010年12月1至31日为总结表彰阶段。

七、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人口计生委主任朱承艺任组长,团市委副书记杨文萍、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蒋玲任副组长,成员:鲁凯、张昊 (团市委);张群(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各级团组织和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活动,要以此为契机,掀起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宣传热潮,要成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活动的领导。

2、积极配合,力求实效。各级团组织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策划,共同将宣传活动安排好、组织好,努力取得积极的社会效果。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和跟踪报导,要大力宣传优生优育、晚婚晚育的基本国策,大力倡导婚育新风,弘扬先进婚育文化,营造良好的计生宣传环境,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4、加强督查,考核评估。各县市区团委、人口计生部门在组织开展好本级活动的同时,要指导督促乡镇开展好宣传活动,并以信息形式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及先进经验进行通报。团市委和市人口计生委将对各县(市、区)团委、人口计生部门、市直团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考核评估情况及时通报。

 

附件:1、“生殖健康、优生优育”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滁州市计生家庭子女(少儿)才艺比赛实施方案

 

 

 

 

附件1

 “生殖健康、优生优育”主题

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06月至10月。

二、参与部门

全市各级团组织主办,相关人口计生部门协助。基层团组织分类确定活动内容。

三、宣传主题:生殖健康、优生优育

四、工作职责

1、市级团委:统筹全市宣传活动,指导、督促各地宣传工作的实施,做好各类信息的编审、报送工作。开展人口计生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四进”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团员青年帮扶困难计生家庭。选拔并组建一支50人的人口计生宣传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2、县级团委:将人口计生宣传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内容,每季度要围绕工作重点,开展一次主题活动。重点人口宣传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及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晚婚晚育等相关知识。同时要组织机关干部、团员青年开展与计生困难家庭结对帮扶活动,检查、督促所属团组织做好宣传工作。

3、基层团组织。

乡镇团委:每季度要围绕宣传党的人口计生优惠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晚婚晚育等科普,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同时要组织团干部和青年志愿者开展与计生困难户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农村贫困计生家庭助耕、助种、助收,为其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实际困难。

企业团委:在青年职工中广泛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晚婚晚育有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帮助流动人口开展依法维权活动。配合属地社区开展人口计生工作。

高校、完中团委:结合校园团的各项活动,通过举办报告会、知识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国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青春期基本常识等内容融入渗透相关活动中去,帮助青年学生牢固树立人口计生国策意识和文明健康的婚育观念。

 

 

 

 

 

 

 

 

 

 

 

 

附件2

滁州市计生家庭子女(少儿)才艺比赛

实 施 方 案

一、活动时间

20107-10月。7月份由各地组织比赛,选拔优秀作品报送团市委。9月份由团市委、市人口计生委组织评选。10月份组织开展优秀作品展览和获奖作品表彰活动。

二、参赛对象

18周岁以下的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均可参加。

三、作品规格

作品为健康向上、反映计生工作的绘画、书法、手工制作品。

1、绘画:作品为儿童画,包括水粉水彩(尺寸为55CM×55 CM55 CM×80 CM)。

2、书法:硬笔书法(尺寸为8开、16开书法专用纸或图画纸,一律用黑色或蓝色书写)、软笔书法(尺寸不超过40CM*69CM35CM*138CM,字体不限)。

3、手工制作:具有一定的观赏性和艺术性,制作形式不限;作品长、宽、高应不超过80cm;参赛作品应便于搬运,不易损毁;每件作品要有100字以内的介绍材料。

四、奖项设置

绘画、书法、手工制作品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对获奖人员颁发证书及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