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争当“四好少年”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0-02-24 10:03:30 浏览量:次
滁 州 市 少 工 委 办 公 室
滁少办〔2010〕1号
关于开展争当“四好少年”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少工委:
根据全国少工委五届六次全委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贺信精神,将贺信内容传达到每一名少先队员,营造争当“四好少年”的良好氛围,市少工委决定在全市少先队组织中开展争当“四好少年”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将争当“四个好少年”的要求置于校园、教室、少年宫、社区活动中心等地醒目位置。此项工作在学校放假前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学校少先队组织,新学期开学前完成布置。
2、基层学校少先队大队特别是中队、小队,通过队会、队日活动、队前教育、国旗下的讲话等方式,向全体少先队员讲解争当“四个好少年”的要求和具体内涵,让少先队员原原本本知道争当“四个好少年”的具体内容。
3、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利用红领巾广播站、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种校园文化载体和活动阵地,大力宣传争当“四好少年”。
4、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通过讲故事、编童谣、唱歌曲等多种少先队员喜欢、熟悉、常用的形式,发挥先进模范、公众人物、家长等作用,集中宣传争当“四好少年”的要求,持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各地于3月15日前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反馈至市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鲁凯
电 话:3029762
邮 箱:cz12355@163.com
市工委办公室
20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