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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滁州市十佳(优秀)少先队员、辅导员和优秀志愿辅导员、少先队事业热心支持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09-09-08 16:10:49 浏览量: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

为庆祝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深入贯彻中央8号文件和省第四次少代会精神,树立和宣传近年来涌现的优秀少先队员、辅导员、志愿辅导员和少先队事业热心支持者典型。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滁州市十佳(优秀)少先队员、十佳(优秀)辅导员、优秀志愿辅导员和少先队事业热心支持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树立和宣传优秀少先队员、辅导员和志愿辅导员典型,引导少年儿童互相学习,自我教育,向全社会展示新时期少年儿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少先队事业所取得的新成绩;激励广大少先队工作者为加强和改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进一步促进少先队文化建设,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优化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环境。

二、评选条件

(一)全市十佳(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成就事业、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并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2、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能从一言一行、点滴小事做起。

3、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努力学好各门功课,积极参加各类课外活动,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乐观开朗、不怕困难、自尊自信、积极进取。

5、热爱少先队组织,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少先队员应有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带头作用。

(二)全市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条件

1、经正式聘任的学校(社区)专、兼职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总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处处做少年儿童的表率,深受少年儿童的欢迎。

3、富有创新意识和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刻苦钻研少先队业务知识,努力掌握少先队教育理论,至少有1篇少先队工作理论文章在县、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或在县、市级以上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奖(附材料)。 

(三)全市优秀志愿辅导员评选条件

 凡经各级少先队组织(含社区少先队组织)聘请的,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社会各界志愿辅导员,均可参加评选。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引导教育少年儿童,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少先队工作。

2、热爱少年儿童,积极主动参与和组织少先队活动,为红领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3、具有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做少先队员的良师益友,深受队员们的欢迎。

4、遵循教育规律,富有创新意识,按照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健康成长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少先队工作,事迹突出。

(四)少先队事业热心支持者

重视、关心、支持少先队事业并对少先队事业发展有过突出贡献的各级领导。包括各级党政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学校负责同志、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均可参加评选。

1、重视、支持少先队工作,切实为少先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为少先队干部排忧解难;

2、为促进本城区少先队工作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乐于奉献,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长期提供有力的物质和精神支持。

三、评选办法

1、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在基层单位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候选人。并在全市优秀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候选人中各推荐12名全市十佳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候选人,志愿辅导员候选人各县(市、区)推荐2名。经公示后,上报团市委学少部。

2、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对各单位上报的评选候选人进行审核,确认表彰人选,经公示后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和少工委要本着对少先队事业负责,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充分调动少先队基层组织和社会各界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大力宣传评选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认真做好对推荐对象的审核工作,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2、候选人推荐工作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注意在同等条件下,向农村中小学和身残志坚的师生倾斜。候选人要经其所在单位或学校的正式推荐,并在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3、各地务必于20091020日前将候选人材料报团市委学少部。材料包括:

1)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22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和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各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候选人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县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复审盖章,方为有效。

3)候选人两寸彩色标准免冠照片2张,十佳少先队员和十佳辅导员候选人另附七寸彩色工作或生活照片2张。

 

 

附件:

    1、全市十佳(优秀)少先队员、辅导员、热心支持者分配表

    2、全市十佳(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推荐表

    3、全市十佳 (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4、全市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5、全市少先队事业热心支持者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滁州市委          滁州市教育局

 

 

 

滁州市少工委          二00九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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