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基层风采 > 定远 定远
团定远县委健全完善团干部目标责任制
作者:团定远县委 来源:定远县共青团 更新时间:2021-11-18 15:39:48 浏览量: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团定远县委建立完善明责、确责、考责的闭合责任体系,强化对团干部的激励约束,推动基层团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工作职责。

  细化清单“明责”。针对不同类型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台《关于明确县教育体育团工委工作定位和职责的通知》《经开区、盐化园、农业示范园团工委职能定位和职责清单》《定远县团支部工作清单》,明确职能定位、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清单,切实解决基层团组织职责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

  签订责任书“确责”。集中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设定任期并明确工作职责清单和考核等事项。如,在校大学生兼(挂)任乡镇团委职务的,实行“2+X+10+N”的岗位目标管理体系;其他干部兼(挂)任乡镇团委职务的,实行“1+X+N” 的岗位目标管理体系。团县委分别与9名部室兼(挂)职干部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每年底把挂职、兼职干部工作情况如实反馈派出单位,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参考依据。

  述职评议“考责”。在基层团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的基础上,探索基层团组织书记季度向团县委常委会述职评议机制,述出成绩成效、查摆短板不足,进一步对照目标任务,抓好工作提升。注重将评价结果与奖励惩戒、评先树优挂钩,鼓励团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综合评价等次为“好”的,给予激励。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团县委予以约谈提醒、限期整改。(记者:陶祥;编辑:刘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