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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定远县委:“红黄牌”工作机制激发团干部担当作为
作者:团定远县委 来源:定远县共青团 更新时间:2021-10-20 16:05:28 浏览量:

  为深入推进从严治团,加快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共青团系统工作督促督办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今年以来,团定远县委成立工作督促督办专班,扎实推行“红黄牌”工作机制,根据各个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完成进度情况进行督办催办,取得成效显著。

  加强协调联系,明确督促督办范围。重点对《关于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我县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督办。同时,在工作中要求督促督办专班加强与团委机关各部室的联系和协调,及时汇总各项工作任务,并制定工作清单,及时反馈督办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确保工作任务“下得去,落得实,有成效”,推进团委机关与基层团组织的紧密联系,增强新时代团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工作热情。

  限定任务时限,创新督促督办方式。团县委工作督促督办专班根据办结时限要求进行催办提醒,坚持全面从严治团,通过“口头提醒、黄牌警告、红牌警告”方式进行递进式督促督办。如承办基层团组织(部室)在“黄牌”督办限定时间内仍未完成的,将直接下发工作督办函,启动红牌警告,并在月评团干部评估考核中扣分,于微信工作群内公示通告,相关情况与年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挂钩起来。

  落实结果运用,强化督促督办作用。团县委工作督促督办专班对工作未按时完成或质量较差造成不良影响的,提请团县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在确保工作质量基础上提升工作效率。各承办基层团组织(部室)在月评标兵团干部考核中被“黄牌警告”累计超过3次(含3次)或“红牌警告”累计超过2次(含2次)的,不得确定为优秀,对于超过3次“红牌警告”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在有关会议上表态发言并坐指定席位,相关情况书面通报至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委组织部,充分发挥“红黄牌”工作机制督促督办机制约束力。

  下一步,团县委将进一步明确预警权重和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红黄牌”工作机制作用,不断激发团干部担当作为抓落实、干事创业谋发展的热情,力促团员干部争当干事创业的“领头雁”。(记者:陶祥;编辑:刘月)